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7-09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吳瑕
  □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吳瑕 通訊員 穗人社宣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廣州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及《關於明確2014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過渡期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從昨日起正式公開征求社會意見。上述三個文件將整合廣州現有的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以及城鄉居民醫保的469萬參保人,實現統一繳費、統一待遇以及統一的管理服務。此外,今年9月起,在無需另行繳費的情況下,廣州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將可以享受大病醫保的二次報銷待遇,其超過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外的醫療費用,將由大病醫保基金報銷70%,最多不超過12萬元。
  城鄉居民醫保新規
  統一繳費標準
  明年起有望統一按152元/年繳費
  記者瞭解到,本次城鄉醫保新政將整合全市除城鎮職工醫保外的所有醫保參保人。其中,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為214萬,白雲、南沙、蘿崗、花都、番禺區和增城市的新農合參保人數為210萬,從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為45萬,實現統一繳費、統一待遇以及統一的服務管理。
  其中,參保人最關心的繳費標准將有較大幅度調整。《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參照廣州市城鎮職工醫保的動態籌資機制,以上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之和的平均數為基數,個人的繳費比例為0.5%,各級政府按繳費基數的1.2%予以補貼。也就是說,如果新政從明年起實施,那麼將按照2013年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42049元/年)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18887元/年)之和的平均數(30468元/年)為基數,參保人個人的繳費標準為152元/年,政府補貼標準為366元/年。
  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程表示,考慮到目前增城市、從化市農村經濟較落後,原個人繳費較低,為順利整合制度,增城市個人繳費設定1年過渡期、從化市個人繳費設定2年過渡期。
  統一待遇標準
  老年居民參保人報銷額度將降低
  在醫保待遇方面,新政中將城鄉居民參保人的待遇標準進行了統一,參保人員可享受住院、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普通門診以及符合計生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待遇。
  記者發現,新的繳費標準對於原新農合的參保人來說,變化不大,但對於原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則有較大變化,比如,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原繳費標準為120元/年,非從業人員為600元/年,老年居民則為800元/年。也就是說,非從業人員和老年居民的繳費標準今後將大大降低,那麼參保人的醫保待遇是否也會相應降低呢?
  對此,李程給出了肯定的回答。他指出,新政對在校學生醫療保險待遇適當傾斜提高,與目前的待遇水平相銜接,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由於個人繳費水平降低,個別待遇適當下調,下調的待遇水平與其少繳費用水平基本相當,與原新農合參合人員保持一致。也就是說,全市現有的約10萬老年居民參保人,今後在門診、門慢方面的報銷額度將降低,具體將表現為門診報銷額度由現有的100元/月調整為600元/年,門慢標准將由現有的100元/月調整為50元/月。
  對此,李程表示,做出這一調整實屬無奈,由於城鄉醫保新政需要整合大批新農合的參保人,而這些參保人現行的繳費標準較低,為了體現保基本的公平原則,只能通過“就低不就高”的方式,整合參保人的籌資標準,因此現有的老年居民參保人受到的衝擊可能較大。
  大病醫保新規
  醫保報銷超額部分還可再報70%
  此前,廣州居民醫保參保人對大病醫保的期待可謂是“望眼欲穿”。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隨著廣州全市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整合,大病醫保政策有望在今年9月起正式實施。李程介紹,廣州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當期或歷年結餘中劃撥,不再另外增加參保人繳費負擔。
  根據本次《廣州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參保人因患重病住院治療,其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當年繳費基數的6倍)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報銷70%;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同時,為了鼓勵參保人持續參保,辦法中規定,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即15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即18萬元)。也就是說,如果城鄉居保參保人參保滿5年的話,大病最高的報銷額度可至18萬元。
  市醫保局副局長伍錦明介紹,為提高參保人的報銷比例,大病保險引入市場機制,由商保機構承辦。根據初步設想,為方便參保人報銷,大病醫保仍計劃採用一站式結算,即病人出院時即可進行醫療費用報銷結算。
  ●如果城鄉居民醫保新政從明年起實施,那麼2015年參保人個人的繳費標準為152元/年,政府補貼標準為366元/年。而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原繳費標準為120元/年,非從業人員為600元/年,老年居民為800元/年,非從業人員和老年居民的繳費標准將大大降低。
  ●全市現有的約10萬老年居民參保人,今後在門診、門慢方面的報銷額度將降低,具體將表現為門診報銷額度由現有的100元/月調整為600元/年,門慢標准將由現有的100元/月調整為50元/月。
  ●根據本次居民大病醫保新規,參保人因患重病住院治療,其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當年繳費基數的6倍)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報銷70%;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
  ●根據過渡期政策,按照明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標準152元/年,再加上過渡期內在校學生的繳費標準40元,9月份新學期開學的時候,學生哥需一次性通過學校繳納192元的醫保費用。
  醫保過渡期新規
  過渡期“繳費打折、待遇不打折”
  目前,現行的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按學年度(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新農合按自然年度(當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設置。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醫保統一以自然年度為保險年度。如果新政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那麼現有的214萬城鎮居民參保人就將產生4個月的“參保時間差”問題。
  對此,市人社局專門起草了《關於明確2014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過渡期內有關問題的通知》,確保全市城鎮居民醫保與下一步城鄉居民醫保的平穩過渡,並解決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參保繳費和享受醫保待遇的問題,其解決的原則為“繳費打折、待遇不打折”。
  在個人繳費標準方面,計算公式為“2013城鎮居民醫保年度居民醫保籌資標準÷12×4個月”,按此標準計算得出個人繳費標準。即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40元,非從業居民200元,老年居民267元。
  在待遇標準方面,由於疾病發生的不可預測性和個體差異性,參保人個體有可能因為在4個月內因疾病住院發生費用達到全年報銷的最高限額,不應簡單按4個月時間折算,因此待遇標準設定按2013城鎮居民醫保年度規定標準執行,享受相關待遇。
  而在參保繳費方面,過渡政策中突出了在校學生參保繳費的規定,由於學生要在11月前才能完成學籍註冊手續,並按新參保方式參保及繳費,廣州市新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到第四季度應該已明確,為減少學校操作的麻煩,對於在校學生,一併繳納下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如果按照明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標準152元/年,再加上過渡期內在校學生的繳費標準40元,那麼到了9月份新學期開學的時候,學生哥需一次性通過學校繳納192元的醫保費用。在12月31日前完成繳費的,可從2014年9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待遇。
  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22日期間,廣州市人社局公開征求社會各界對3份文件的意見。廣大市民可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請勿致電)提出意見和建議。
  通訊地址:廣州市連新路43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郵編:510030
  電子郵箱:ybc@gzlabour.gov.cn。
  省人大代表視察社保工作,黃龍雲指出
  社會保險是老百姓“保命的東西”
  信息時報訊(見習記者 劉宇雄 通訊員 任宣) 昨日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雲率領省人大代表視察小組前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視察社會保險工作。黃龍雲在會上指示,社會保障工作是老百姓“保命的東西”,要特別註意區域發展的不平衡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之間的關係,均等化問題必須高度關註。
  據省政府最新統計,目前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83%,居全國第3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9%,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96.8%。截至2013年底,全省五大險種(含城鄉居民養老、醫療)參保人數達到2.44億元人次,占全國1/8,基金結餘6709億元,占全國1/7,分別比2008年增長132%和184.1%,參保人數和基金結餘持續位居全國第一。
  
  (原標題:居民大病醫保最快9月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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